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注意:加拿大留學申請拒簽的十大原因


加拿大留學申請拒簽的十大原因

"加拿大有享譽全球的高品質教育體系,學位含金量最高。尤其是去加拿大讀大學本科,不僅費用相對低廉、性價比優異、環境安全祥和,而且無論是讀究所、讀大學或讀大專,都有獨特的帶薪實習課程(Co-op),畢業後寬鬆的實習環境以及申請移民的機會。
很多人都覺得加拿大留學簽證“門檻”較高,其實在北美各國中,加拿大簽證政策相對穩定和人性化。只要你對簽證要求和審批程式有起碼的瞭解,而且具備主要申請條件,獲得簽證就不會有很大的問題。
1.弄虛作假在所有拒簽原因當中,後果最嚴重、最應當防範的因弄虛作假而導致的拒簽。其後果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不可逆轉的。簽證申請是法律程式。任何國家為維護其法律的嚴肅性,對法律程式中的弄虛作假行為都規定了嚴厲的制裁措施。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規定,被發現弄虛作假的申請人,可在拒簽後兩年內將其列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對其再遞交的簽證不予受理。對用虛假材料已進入加拿大的人員,一經發現,輕者可限期離境、遣送出境或拘留遣送,重者可處以高額罰款或有期徒刑,或兩項並處。
尤其令人遺憾的是,作假送簽的申請人往往是本來具備獲簽條件,結果卻弄巧成拙。究其心理,首先是對簽證政策和審批程式不熟悉,其次是抱有僥倖心理,其三是受人誤導蠱惑。還需提醒的是,對查實虛假材料的申請人,加拿大使館除了將其列入“不接受”名單之外,還會與其它留學大國使館交換名單。因此,有可能影響到學生的其它出路。
2.條件太差簡單說,條件太差的申請就是本來根本不應該遞交的申請。這樣的申請,送了也是白送,等於浪費資源,還留下了一次完全無必要的拒簽記錄。條件太差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現在不具條件,將來也難以具備條件。這種條件下的學生,應正視現實,考慮其它選擇。

另一種情況是暫時不具備條件,此時強行遞送申請只會預速不達。過一段時間等條件改善了送交簽證申請,則可能穩操勝券。實例說明三:一位中產工薪家庭的孩子申請去加拿大讀本科。但是他父母因為剛購買了僅有的一套住房,存款所剩不多,無親屬資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給他的建議是:在國內繼續學習,一年之後再申請,到那時存款已重新多起來,經濟壓力會變小,簽證的把握也會大得多。
條件太差是相對的。絕對不夠條件的情況雖然有,但更多見的是因為學習計畫的設計和國外院校的選擇不合理而造成的條件不符合。
3.學習計畫缺陷學習計畫缺陷對學生簽證申請來說是致命的。學習計畫,是簽證申請中最重要、最關鍵的文件之一。我常說,“學習計畫相當於半個面試”。由於加拿大的學生簽證申請絕大多數都不需要面試,簽證官只能通過書面材料來瞭解學生,所以簽證官在審閱學習計畫的時候,是聆聽學生自我陳述的最佳時機。實際上,不少簽證官在審批過程中,拿起來認真閱讀的第一份材料就是學習計畫。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學習計畫的缺陷形形色色,在此簡要列舉一些:一是學業設計不當,可行性欠佳。嚴格講,沒有哪種求學途徑是不可選的,但關鍵是學業實際要合情合理、可行可信。做不到這一點,就難過簽證這關。二是缺乏對學校的起碼瞭解。擇校問題上面已經實例說明過了,不再贅言。這裡要講的是對學校的基本瞭解,以及該校在加拿大教育體系中的位置。對學校任何不切實際的評價都可能導致拒簽。三是時間安排欠妥。這反映了學生對所選的專業、課程、教學及自身條件的基本瞭解不夠。
四是學習動力不夠,說服力弱。十個手指伸出來不一般長,學習成績較低、求學道路曲折的學生,往往讓簽證官擔憂:這樣的學生在中國就這麼差,到了加拿大會好好學習嗎?大學能畢業得了嗎?不如拒簽了算了。但實際情況是,無論學習成績好壞,只要學習計畫得當,每個學生都有獲簽機會。差學生要說服簽證官,自然需要格外努力,尤其需要注重以事實說話。
五是就業目標不明確、理由不充分。簽證官不僅關心你去加拿大讀學什麼、怎麼學,還關心你為什麼學、學成後幹什麼。關於畢業後對未來就業的設想,我們經常見到一些學生在學習計畫裡相當誠摯地寫道:“報效祖國”、“回報父母”、“為家鄉發展作貢獻”、“天生我才必有用”等等。問題是,這些豪言壯語對老外不起作用。喜歡實證的西方人希望你具體講講將來你要找的是哪種工作,這工作有啥好處,你在國外的學習對從事這種工作有那些幫助等等。
4.資金堪憂學生簽證申請中最常見的拒簽原因大概就是資金問題。留學需要兩大支撐:一是學習,二是學費生活費。如果資金有問題,哪怕學生自身條件再好,簽證也會受阻。
需要說明的是,這裡所說資金有問題,不是說學生家庭的經濟條件不夠,付不起孩子的學費生活費。這裡講的問題,是未能滿足使館的審批要求。資金問題也是形形色色,在此簡要列舉一些:一是資金不足。究竟多少資金擔保才算夠,使館從未宣佈具體數。從實際操作中看,總的原則是,算一算學生去加拿大留學總共需幾年、學費和生活費總共多少錢。
例如:讀語言加大學本科大約五年,共需要大約60萬元以上;以此為基數,讀高中加大學需要再增加一至三年;讀研究生可減少兩至三年。擔保金越接近所需金額越好,多則更好。二是收入問題。父母究竟收入多少才算OK,使館從未宣佈具體數。但收入水準如果與家庭存款或留學支出不匹配,就可能拒簽。三是來源不明。換句話說,錢少了不行,錢多了說不清也不行。四是擔保牽強。自家的資金不足,可以請親屬共同擔保。但親屬擔保必須可信。留學擔保金額較大,即便是親屬,一般也不會把這麼大一筆錢隨隨便便送人。
5.斟酌裁定簽證審批的標準並不是精確地量化的,因此,相當大一批申請人的條件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完美達標,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點或瑕疵。對這些所謂的“中間線案子”,也就是批准可不批准都有道理的申請,加拿大移民法賦予簽證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權。只要簽證官對申請人的條件信服,就可以批准;反之可以不批准。這就是為什麼大致條件差不多的學生或家庭,有的順利拿到簽證,有的卻不那麼順;有的首次申請被一簽證官拒了,下次申請被另一簽證官批准的原因。
但決不要把簽證申請當成撞大運。因為它的確不是撞大運。批准或拒簽都是有理由的。我們之所以需要精心準備申請,目的就是強調、突出優點和重點,正視、解釋弱點和瑕疵,努力避免把命運完全交給簽證官的斟酌裁定權。
拒簽的原因,就像路邊的溝坎和路上的坑窪,預先知道了它們都在哪裡,就能作好準備,妥善回避。祝願追求美好前程的赴加學子和寄厚望于子女的家長如願以償、穩獲成功。
6.材料混亂材料上不能圖省事,但並不是說材料越多越好。多要多在點上。換句話說,多不一定就是夠。應追求材料清晰充實,更不能雜亂含混、甚至自相矛盾。材料混亂造成的拒簽雖然有補救的可能,但處理起來更費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審理案子時歷來有喜歡“薄案子”的行規,厚重的一堆材料影響簽證官的審批速度和工作樂趣。
7.材料不全儘管使館對遞交材料有比較明晰、具體的要求,難以置信的是,竟然很多申請明顯材料不全。請注意:材料不全並不是條件不具備,而往往是在簽證準備過程中的功課沒做好、沒做到位。我們不妨換位思考一下:由於加拿大簽證申請多數情況下都是紙上談兵,很少面談,所以簽證官只能從書面上“認識”一位元申請人。如果材料不全,意味著無法瞭解申請人的“全貌”,難下判斷,拒簽就毫不奇怪了。由材料不全導致的拒簽是相當冤枉的:明明條件具備,卻未充分反映,不僅耽擱了求學的時間,而且還給下次申請增加了難度。
所幸的是,一般性的材料不全尚有機會通過再次申請進行彌補。它造成的難度是那些原本條件平平、似夠似不夠的申請人,在拒簽後重新申請時會在審理中會引起簽證官格外的挑剔和敏感。
8.擇校欠妥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規註冊、未違法經營的學校(在加拿大註冊個學校並不困難),不論學校大小——哪怕同一個城市裡,有的學校大到佔據了城區的一小半,而有的學校小到只有一兩間教室,簽證官都無權在簽證審批中發表意見評價學校的好壞。然而實際情況是,儘管簽證官不發表意見,但擇校的好壞會影響到簽證結果。概括講,擇校欠妥主要表現為下面兩種情況:一是學歷“低就”;二是擇校“低就”。
從總體上看,不論是初次簽證,還是今後延簽,所就讀的學校越是正規、知名,簽證越是順利。相反,所就讀的學校越是顯得有欠規範、聲譽越是有爭議,給簽證官的印象就越難以預料。多數學生希望進那些具有一定規模和知名度的公立院校,這是個不爭的事實。與此同時,一些學生去其它類型的院校,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無論去什麼學校,都不能只要出國就行,而對學校不加選擇。這樣做不僅對簽證不利,對個人發展可能更不利。
9.難以核實加拿大使館的學生簽證拒簽率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使館對收到的大量虛假材料的反感和防範。為此,使館設立了專門的假案調查組,重點核查有疑點的申請材料和隨機抽查一般性的申請材料。這一舉措近年來成果不菲,有效地遏制了假材料的氾濫,但每年仍會向幾百個被核實材料虛假的申請人發出“黑名單”信,拒簽後兩年內將其列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
俗話說:假做真時真亦假。有些原本真實的申請材料,由於在對其真實性進行調查時出現了困難,不能有效證明真偽,也會被懷疑為虛假。提醒學生和家長特別注意的是:按加拿大移民法規定,申請人負有全部的舉證責任,簽證官只要對申請材料不信服,就有權力拒簽;簽證官如果發現了某一證據認為材料虛假,只要申請人未在30天內提出有力證據反駁並證明該材料真實,簽證官就有權力認定其虛假。好在只要處理及時,多數因核實困難而被冤枉的案子能夠澄清。
10.審理疏忽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在使館的工作人員當中,簽證官是常年的工作最繁忙枯燥的一群人。每天對著一堆真假難辨的材料,平均審理每個案子的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簽證官的工作壓力可想而知道。疏忽偶有發生。對申請人來說,因審理疏忽而導致的拒簽稱得上是“不可抗力”。處理這類拒簽案的挑戰是:由於拒簽信上所標注的拒簽原因通常都非常籠統,要想正確判斷是什麼了造成了拒簽,需要熟悉程式、吃透材料和相當經驗,必要時可向加拿大移民局調看審理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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